质量监测部
信息系统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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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系统备案流程


1、申请人可登录新版信息门户。在“网上办事业务”中选择“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登记”或“网站备案登记”。

2、请申请人如实填写《申请表单》,*号为必填项,所有填写信息会上报教育部和湖北省公安厅,纳入考核和检查范围。

(1)详细技术参数可咨询系统厂商,涉及商业保密项,可填写“不详”。

(2)单位负责人、科室联系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,电话畅通。便于配合处置突发网络安全事件。

(3)网站/系统名称、IP地址、域名等信息要求准确有效。

(4)不同系统要求独立备案,同一系统涉及多个IP或域名信息,建议统一备案。

3、申请人提交申请后,各部门按照流程分工审核。

4、备案单位是该信息系统的责任单位,对该信息系统安全负有责任。请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,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站安全。